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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擘画“同心圆” • 共筑“绿色梦”】检察听证 —— 让古树“老有所养”、林地“常绿有方”
2022-04-08    来源: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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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8

    为进一步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扎实办好古树名木保护及林地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切实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质效。4月8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古树名木暨林地生态保护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

    2022年3月,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及“生态环境保护促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过程中发现,中宁县石空镇等4个乡镇存在对辖区内古树保护措施不完备、恩和镇辖区内出现群众违法取土等问题。针对该问题,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立即深入各乡镇、林场一线进行调查取证。经调查发现,新堡镇、石空镇等乡镇部分古树及名木无保护标识牌、未设置围栏、未修剪枯弱枝等问题;恩和镇恩和林场周边部分林地被群众违法取土,已影响到高干渠安全。上述问题不仅威胁“活古董”文化的传承,更违背绿色发展要求,亟待相关行政机关开展保护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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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检察长张月玲同志利用多媒体听证室向参与听证工作的人民监督员及行政机关代表介绍了案情,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经过认真讨论,先后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开展古树名木及林地保护工作十分必要,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发力,联合行动,共同推动中宁县古树名木和林地保护工作积极向好,更好地为文明中宁建言、绿色中宁助力。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受建议单位代表当场表示,古树名木和林地保护工作虽然存在一定困难,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碧水蓝天净土”就是给子孙后代留下的最宝贵财富,针对检察建议及听证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他们将积极行动,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将问题整改到位,切实从细微之处保护“活古董”,守好“生态绿”。整改之后,他们会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及人民监督员再次实地踏查,现场感受他们为中宁县林木资源多样性及生态环境保护所做的最大努力。
    公开听证是推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公开化、透明化的一种有效方式,既为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搭建了一个交流互动的平台,又助推行政机关明确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意识,形成监管合力。下一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做实听证的“后半篇文章”,持续跟进整改情况,与各单位通力协作,落实古树的“监护人”、林地的“守护人”,让古树“老有所养”,让林地“常绿有方”,使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擘画出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的最大“同心圆”。(文/第四检察部  秦红 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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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宁县人民检察院